发文标题: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0年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公积金[2009]7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9-12-30
实施时间: 2010-1-1
失效时间: 2010-12-31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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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
  为贯彻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继续支持本市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要求,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2010年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仍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仍为80万元;只有一个人贷款的家庭,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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