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办发[2007]4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7-9-13
实施时间: 2007-9-13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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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职业培训和
  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劳动保障厅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为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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