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海关公告[“出口退税子系统”联网试点工作]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海关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21
实施时间: 2002-6-2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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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海关公告 

为防范和打击利用假冒、伪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骗税的违法活动,改善管理部门服务质量,完善出口退税管理,加快企业出口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开发了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并定于2002年6月1日在全国启动联网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口退税子系统"的功能和作用
  "出口退税子系统"是中国电子口岸最先投入试点运行的子系统之一。该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网,在公共数据中心建立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的电子底帐,使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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