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9]9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24
实施时间: 2009-12-24
法规类型: 税收协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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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操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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