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09]30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12-30
实施时间: 2009-12-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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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9]28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政策,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零售指导价格是最高零售限价,药品经营单位现行实际零售价格高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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