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关于加强失业保险工作提高保障能力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劳社失字[2002]7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4-19
实施时间: 2002-4-19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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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保险公司:
  今后几年,是我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关键时期。目前,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减少,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萎缩,基金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为了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工作,提高保障能力,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密切协作。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失业保险工作关系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责无旁贷。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失业保险工作,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按照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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