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办发[2003]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3-2-9
实施时间: 2003-2-9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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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二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意见
  (省劳动保障厅二○○三年二月八日)
  当前,我省就业和再就业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2003年在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将全部协议期满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大量增加,失业保险面临巨大压力。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平稳过渡,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工作开展,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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