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省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办发[2003]10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3-3-20
实施时间: 2003-3-20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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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药品监管局、物价局制定的《关于省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省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根据省直基本医疗保险以及相关制度实施以来运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经研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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