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船使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05]97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0-20
实施时间: 2005-10-20
失效时间: 2007-8-2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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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车船使用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今年以来,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船使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35号)、《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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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吉地税发[2007]94号
发文部门: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2
实施时间:20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