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调整完善省直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办发[2004]7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12-20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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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调整完善省直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吉林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调整完善省直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
  2004年12月17日
  根据省直医疗保险运行以来的实际情况和参保单位人员、缴费基数、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及医疗手段的发展变化,为了增强省直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能力,经研究,对省直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提出如下调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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