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管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办发[2004]77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12-27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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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社保公司《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吉林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社保公司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管理的意见
  2004年12月21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规范和完善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1〕44号)下发以来,全省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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