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7年税收专项检查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20
实施时间: 2007-4-20
失效时间: 2007-11-30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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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税收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构建和谐、公平的税收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2007年税收专项检查范围,经上报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同意,吉林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地区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现通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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