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家电[汽摩]下乡有关实施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企[2009]67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11-17
实施时间: 2009-11-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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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家电(汽摩)下乡工作顺利进行,方便群众申领兑付财政补贴,充分发挥家电(汽摩)下乡政策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家家电(汽摩)下乡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家电(汽摩)下乡工作有关实施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备案销售网点,每天必须将当日销售的下乡家电数据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初审完毕。对备案销售网点录入系统并初审完毕的月度数据,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要主动与银行加强联系,必须在当月审核并兑付完毕。
  二、按照《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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