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劳社工字[2005]36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5-12-25
实施时间: 2005-12-25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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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劳动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9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加快煤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度。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以来,虽然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的煤矿企业已达煤矿企业总数的62%,仍有许多煤矿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各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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