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吉林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参加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办发[2006]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6-1-20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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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吉林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参加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吉林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参加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05〕2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参加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2006年1月1日起,全省财政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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