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市政办发[2006]13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6-4-25
实施时间: 2006-4-25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32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切实提高失业保险金的支付能力,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抑制失业率过快攀升,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5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失业保险制度建设
  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