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09]1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09-12-31
法规类型: 其他规定 定期报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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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009年是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的第三年,除上市公司外,全国已有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非上市企业执行了会计准则,实施范围从上市公司扩大到非上市企业。为了促进我国各类企业更好地执行会计准则,切实做到会计指标真实可靠、口径可比,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作用,现就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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