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市政办发[2007]33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10-19
实施时间: 2007-10-19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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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开发区:
  《吉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吉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和民政厅联合下发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吉劳社养字[2005]250号)精神,按照《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吉市政发[2007]16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吉林市被征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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