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保险缴费诚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社保[2004]4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8-18
实施时间: 2004-9-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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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社会保险公司:
  为了维护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合法利益,引导参保单位强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规范参保单位缴费行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保险缴费诚信体系的建设,省公司决定在全省开展参保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级评定工作,各级社会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缴费诚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开展工作。现将《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缴费诚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八月十八日
  吉林省社会保险缴费诚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督促参保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义务,在全省推进社会保险缴费诚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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