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9]133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3
实施时间: 2009-11-3
失效时间: 2011-5-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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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地税函〔2009〕1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
  一、关于核定征收方式的确定
  纳税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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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宁地税规字[2011]1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4/8
  实施时间: 20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