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办发[2006]4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6-12-19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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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残联、省老龄办《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吉林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残联、省老龄办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2006年12月8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19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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