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市政发[2007]10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4-13
实施时间: 2007-4-13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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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中省市直企事业单位:
  《吉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目标任务是: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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