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1999缴费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府字[2000]9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0-7-17
实施时间: 2000-7-17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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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1999〕14号)中有关“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记账利率’,每年由省人民政府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确定”的规定,经研究,确定1999缴费年度(1999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年利率2.3%。企业职工基本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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