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福利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3]36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4
实施时间: 2003-8-1
失效时间: 2007-7-6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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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和规范福利企业税收管理,经研究,现将福利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下放福利企业年检审批权限
  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把福利企业年检审批与退税审批对应起来,决定对《江西省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管理办法》(赣国税发[1998]625号)规定的福利企业年检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将年应纳增值税额10万元以下由设区市国税局审批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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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国税发[2007]140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6
实施时间:20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