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及数据采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13
实施时间: 2003-1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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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西省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及数据采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
  江西省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及数据采集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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