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福利企业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民字[2001]23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01-3-19
实施时间: 2001-7-1
失效时间: 2007-8-20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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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保证我省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现就加强福利企业税收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税务、民政部门密切配合,贯彻落实。
  一、提高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认识
  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是通过税收的调节作用促进福利企业的发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福利企业,特别是福利企业的法人代表,要充分认识福利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意义,严禁打着安置残疾人的幌子,偷骗国家税款,为小集体或个人非法谋取私利的行为。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引导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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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意见
发文文号:赣民发[2007]18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2007-8-20
实施时间:2007-7-1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四条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地税发[2009]99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6-4
实施时间: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