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7]25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2
实施时间: 2007-7-2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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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50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一、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及时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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