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地税部门统一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工发[2007]2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7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税费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743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属基层工会,全国、省产业工会所属在蓉单位:
  为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省地税局〈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187号)精神,经成都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总工会与市地税局制定了《成都市地税部门统一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总工会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2007年1月11日
  成都市地税部门统一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施办法
  成都市总工会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