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发文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33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12-24
实施时间: 2009-12-24
失效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上市信息披露 定期报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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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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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发文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年第43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2-12-14
实施时间: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