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往来款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财非税[2009]1305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12-8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税费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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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往来款票据的使用,促进财政票据信息化建设进程,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综合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杭州财政票据信息化建设的进程,经研究决定,对往来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以加强和规范往来款票据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往来款票据的使用范围
  往来款票据的使用主体是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主要适用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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