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工商局吉林省国税局吉林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吉劳社就字[2007]19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5-14
实施时间: 2007-5-14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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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八届十次会议精神,落实省政府确定的着力解决好民生问题的工作部署,推动建设和谐吉林,按照“源头入手、跟踪服务、广开门路、政策扶持、动态管理、确保落实”的原则,现就进一步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以下简称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
  (一)总体工作目标:2007年全部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比例达到100%.
  阶段性目标:6月末前,在实施动态监控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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