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4]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4-1-26
实施时间: 1994-1-26
失效时间: 2006-3-30
法规类型: 其他会计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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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八号主席令发布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根据有关税收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们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现随文附发。请转知所属企业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1994年1月26日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根据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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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3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6-3-30
实施时间:200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