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农[2008]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2-15
实施时间: 2008-2-15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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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场管理局,闵行区、嘉定区、浦东新区、宝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南汇区、金山区、崇明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农〔2008〕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八年三月三日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
  财农[2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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