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审计监督条例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09-11-19
实施时间: 2010-3-1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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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天津市审计监督条例
  (2009年11月19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市和区、县审计机关,分别在市长、区县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条 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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