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知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5]317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9
实施时间: 2005-12-9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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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83号),现将有关精神转知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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