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砖瓦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5]348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29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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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砖瓦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报告省局(征管处)。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砖瓦行业税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砖瓦行业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堵塞税收漏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为“税收征管法”)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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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五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取消“对办理税务登记的核准”等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3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8-30
实施时间:201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