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纳税百佳”企业的决定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7]8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29
实施时间: 2007-3-2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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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6年,全省广大纳税人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创业”,不断深化改革、搞活经营、提高效益,积极缴纳税收,保证了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促进了江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树立依法纳税先进典型,增强全民诚信纳税意识,倡导社会诚信纳税风尚,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决定对南昌卷烟总厂等2006年度全省“纳税百佳”企业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纳税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富民兴赣大业中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省广大纳税人要以“纳税百佳”企业为榜样,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为在新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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