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06年第12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06年第1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6-9-28
实施时间: 2006-9-28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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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6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本期国债)。本期国债是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3.39%,最大发行额为250亿元;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6年10月16日至31日,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本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二、本期国债从2006年10月16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6日支付利息。2009年10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财政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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