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05年第7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05年第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5-7-19
实施时间: 2005-7-19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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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5年凭证式(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发行总额300亿元,其中3年期210亿元,票面年利率3.24%;5年期90亿元,票面年利率3.60%。
  二、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5年8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采取按月分段的方式发行,其中,8月1日至8月31日发行150亿元,9月1日至9月30日发行150亿元,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三、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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