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04年第19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04年第1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4-12-14
实施时间: 2004-12-14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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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4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期限2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98%,实际发行面值总金额为256.6亿元。
  二、本期国债12月15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2月20日发行结束,12月24日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同时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12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06年12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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