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江西省防洪保安资金征集有关事宜补充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府厅发[2000]48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0-8-2
实施时间: 2000-8-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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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江西省防洪保安资金征集有关事宜的补充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防洪保安资金征集有关事宜的补充意见
  (省财政厅、省水利厅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及省防洪保安资金和水利建设基金征收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结合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和土地管理部门用地审批权限发生变化及征收防洪保安资金的实际情况,需对《江西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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