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省环保局关于江西省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环保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经费安排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府发[2003]28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3-12-17
实施时间: 2003-7-1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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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排污费资金的管理,提高排污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国家环境保护战略的顺利实施,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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