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赣劳社医[2001]7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1-6-19
实施时间: 2001-6-19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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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劳社部发[1999]2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一)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由国家和省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包括经省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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