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企[2000]11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10
实施时间: 2000-1-1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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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税局、各分局:
  为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1997]18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税前弥补亏损的适用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按规定向地方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和其它资料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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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四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9]217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13
实施时间:200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