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劳社医[2004]4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4-6-17
实施时间: 2004-6-17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29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现将劳动保障部《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劳社厅发[2004]5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意见》,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要从讲政治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去认识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