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赣劳社医[2004]1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4-9-13
实施时间: 2004-9-13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8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开展工伤保险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工伤认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以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是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组织基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在与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部分代表座谈时指出:“全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适应这项工作的需要,各地要特别重视健全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工作机构,充实一批专业工作人员”。各统筹地区要按照黄菊副总理讲话精神,高度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