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停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代理社会保险业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劳社办[2007]2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7-3-22
实施时间: 2007-3-22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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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省直、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开展了代理基本养老保险等业务工作,为促进参保人员的续保缴费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违规行为,影响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正常运转。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基金安全,现就停止代理机构代理社会保险业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下文之日起,各级代理机构一律停止代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在内的一切社会保险业务,社会保险机构一律停止受理代理机构代理的社会保险业务。
  二、各级代理机构已开展代理的社会保险业务整体移交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移交工作要在2007年5月底前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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