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府厅发[2007]74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7-10-8
实施时间: 2007-10-8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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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
  为适应农垦企业税费改革的需要,促进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5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我省农垦企业职工参保缴费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将未参保的农垦企业职工纳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对目前尚未参保的农垦企业职工(包括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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