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劳动保障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南银发[2004]95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发文时间: 2004-6-8
实施时间: 2004-6-8
法规类型: 担保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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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总行,各设区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省分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各分(支)行,南昌、赣州、九江市商业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通知》(银发[2004]5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简化贷款发放手续等方面明确具体规定和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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