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企业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护理费等六个项目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支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社险局[2002]1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2-4-19
实施时间: 2002-4-19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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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江西省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2]25号)的规定,将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护理费、交通费、书报费、洗理费、防暑降温费等六个项目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支付。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六个统筹项目按以下标准列入统筹支付
  1.特需经费。按劳人老[1982]10号和赣财社字[1996]第100号文件的规定发给,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按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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